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新型智库建设却在一定程度上既面临“无米”或“少米”之困,也面临“巧妇”缺乏之忧。“无米”或“少米”会导致新型智库“营养不良”,造成智库产品先天不足;而“巧妇”缺乏则会使新型智库出现“功能性障碍”,进而无法满足大数据时代党和国家对智慧化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需求。这里的“米”其实就是政务大数据,而“巧妇”则是指那些能够有效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进行知识创新和价值创造的智库人才、智库团队与智库机构。
把视域拓宽些看,大数据时代新型智库建设面临的困扰,其实反映出一种双重供需不均衡、不匹配问题。一方面,政府政务大数据供给和新型智库政务大数据需求之间不均衡、不匹配。据统计,政府掌握了全社会80%以上的信息数据资源,但受数据开放意识和水平的制约,大量政务数据因无法开放而被闲置。与之相反,能够支撑新型智库创造公共价值的政务大数据却得不到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智库产品供给和政府智慧化决策咨询服务需求之间不均衡、不匹配。因尚未建立起基于政务大数据的研究方式、内部治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新型智库产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有效支持政府“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深层次看,大数据时代新型智库建设之所以出现双重供需不均衡、不匹配的现象,最关键的原因在于没有解决好“科学配置并创新应用政务大数据”这个基本问题。因此,要消除大数据时代新型智库建设面临的困扰,还需在破解这个基本问题上下功夫。这需要“三管齐下”,既要科学配置政务大数据资源,也要创新政务大数据开发利用方式,还要培育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智库新业态和决策咨询服务新模式。
首先,科学配置政务大数据资源,为新型智库建设提供高质量数据支撑。科学配置政务大数据资源关键在于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新型智库之间的关系,既要完善政府内部的政务数据管理体制,也要建立健全政府与新型智库之间的政务数据交换体系。从完善政务数据管理体制角度看,为提升政务数据供给质量和水平,需消除标准差异,拔掉“数据烟囱”,防范各自为政。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统一的数据采集、存储、处理等标准,推动政务数据实现标准化;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统一的政务数据内部交换共享平台和规则体系,推动政务数据实现集中化管理、集成化处理。从健全政务数据交换体系角度看,为有效支撑新型智库开展研究,需克服数据闲置,破除数据垄断,促进数据流通。为此,一方面需完善政务数据分级管理机制,按主动开放、依申请开放、不予开放三种方式为新型智库提供政务数据服务;另一方面则需建立健全政务数据资源交易平台和规则体系,积极培育面向新型智库的政务数据资源市场,推动政务数据实现资产化、价值化。
其次,创新政务大数据开发利用方式,为新型智库建设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占有了政务大数据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用好政务大数据。政务大数据具有价值密度低的特点,同时也超出了传统信息技术和研究方式的处理能力。只有通过创新研究方式和开发利用方式进行深度挖掘,才能有效激发政务大数据的潜在价值。一是要跳出传统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通过积极吸收、借鉴和转化大数据相关理论、方法与技术,真正树立起大数据思维方式,推动新型智库建设来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二是要努力克服“拿来主义”的做法。不能简单地以为引入相关大数据技术就能有效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而是要在与实际业务相结合的过程中,着力推动政务大数据相关开发技术、分析方法和研究模型的创新。三是要加强政务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育和延揽政务大数据人才,打造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的研究环境,深入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实现基于政务大数据的公共价值创造。
再次,培育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智库新业态、新模式,为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新活力。政务大数据蕴含着丰富的价值,价值形态不止表现为一种新资源、新技术,也表现为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因此,新型智库建设在注重利用新技术开发新资源的同时,也需注重培育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智库新业态、新模式。一是要抢抓政务大数据发展机遇。坚持以问题为核心,突破传统学科边界与研究领域限制,推动跨界融合与知识创新,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培育壮大智库新业态。二是要积极推动基于政务大数据的决策咨询服务模式创新。通过深度挖掘政务大数据,着力提升决策咨询服务需求分析的精准度和前瞻性,做好精细化和储备性研究,实现精准服务、靠前服务。三是要着力打造有利于智库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的行业环境。通过完善政务大数据相关智库行业标准,加强新型智库间开发利用政务大数据的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基于政务大数据的智库产品行业占比,推动智库行业整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