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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端智库区”落户前海

时间:2022-08-11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李艺戈 点击:

  8月10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发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2〕6号)。还了解到,高端智库集聚区是前海推进深港合作的重大平台之一,目前已初具雏形。

  此次《办法》聚焦国家战略,将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作为主要招引目标,鼓励其在前海落户实体化分支机构。此外《办法》还着力吸引更高专业性和开放性的港澳等智库落户前海,有利于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

  作为国家软实力重要载体,智库在国际竞争和交往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办法》鼓励智库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前海影响力。

  聚焦四大研究领域

  据悉,在智库准入门槛上,《办法》规定包括2个条件,一是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二是实际办公地在前海合作区,且在前海合作区有由不少于5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在支持类型方面,包括3类,一是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二是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港澳高校或其在深合办高校举办的智库;三是其他对前海合作区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和文化软实力基地具有重大意义、符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需求的智库。

  在研究领域方面,包括4个领域(需至少在以下一个领域具有突出研究能力),一是金融、会展商贸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研究;二是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区域治理研究;三是深港合作、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四是党的建设研究。在功能与产出方面,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落实《前海方案》,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目标,积极开展咨政建言、政策创新、知识分享等工作。

  300万元业务经费支持智库落户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落户前海后,将在开办运营、办公空间、拓展影响、学术交流、招才引智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

  在开办运营扶持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智库机构300万元业务经费。在办公空间扶持方面,包括两类,一是采取事业单位组织形式的智库参照前海管理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有关办法执行;二是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组织形式的社会智库参照前海管理局产业用房管理办法执行。

  在创先争优计方面,对新入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名单或业界公认全球智库排行榜前100名的智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在资政建言方面,对智库向前海管理局报送研究成果并获上级有关部门采纳,根据成果质量及应用情况给予0.1万元/件至1万元/件奖励。

  在拓展影响方面,包括两项,一是对受国家部委、广东省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承担以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改革创新、产业发展等为研究对象的课题项目,在顺利结项后,按合同金额25%给予支持;二是对智库全职研究人员在中央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且以前海合作区深港合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产业发展等为主要案例的,按0.8万元/篇给予支持。

  在学术交流方面,对举办冠名“前海”且有利于提升前海合作区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智库活动,可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不超过100万元/次。在招才引智方面,包括两项,一是对邀请港澳和国际学者开展全职访问交流的智库,按教授(研究员)20000元/月、副教授(副研究员)15000元/月进行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3个月/人,每家智库申请人数不超过4人/人,每位访学人员在前海工作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年;二是对引进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等知名学者,并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智库,给予20万元/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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