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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时间:2025-10-14来源:未知 作者:acetouzi 点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
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豫政办〔2025〕4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8日

河南省重要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加强全省文物建筑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构建协调保护、融合发展的大保护格局,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创新文物建筑保护利用体制机制,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研究阐释,强化科技赋能,盘活资源优势,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与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促进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把中华瑰宝保护好、传承好、传播好,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到2028年年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减灾防灾能力大幅度提升,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健全,研究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信息化技术得到有效应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为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文物建筑抢救性保护力度。系统开展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为重点、兼顾低级别文物建筑的保护现状评估,针对屋面渗漏、梁架结构失稳、墙体歪闪开裂、生物病害侵蚀等安全隐患,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每年实施一批抢救性保护项目。结合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统筹考虑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管控,每年实施20—30处重要文物建筑抢救性保护修缮、展示和环境提升项目。制定嵩山古建筑群、豫北太行山前片区(济源、焦作、新乡、安阳)等文物建筑密集区整体保护规划,实施一批保护性项目,加强文物建筑与其他文化遗产、自然资源协调保护和融合发展。实施《河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推动连片保护和整体展示利用一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实施文物建筑“平安工程”。开展重要不可移动文物卫星遥感执法监测、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评估,提高文物安全管理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文物建筑安全防护能力。以文物建筑消防工程为重点,每年实施10—20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安防、消防、防雷)项目,持续夯实文物安全基础。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文物安全巡护力度,实现未设立保护机构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护全覆盖。探索推动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为所有或实际使用的文物建筑购买文物建筑安全保险。(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三)加强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开展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工作,每年实施一批预防性保护项目,通过科学巡查诊断和风险评估,确定文物建筑保护等级和风险因素,采取日常监测、定期检查等方式进行保护,延长文物建筑生命周期,降低后期抢救性修缮成本,提升文物建筑抵御灾害能力。培育预防性保护工作机构,开展保护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制定技术标准,构建预防性保护规范体系。(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四)实施文物建筑研究性保护示范项目。实施“营造中原”计划,遴选10处代表中华文明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区域特点的文物建筑及附属彩塑、壁画、彩画进行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整体保护提升,探索省级文物建筑保护研究机构主导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研究传承营造理念方法,阐释传播历史文化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索文物保护工程实施与人才培养融合模式,通过“以干代训”解决文物建筑领域人才短缺和技能断层问题,逐步形成“工程孵化人才—人才提升工程”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省文物局)

  (五)提升科技赋能文物建筑保护能力。建设全省文物建筑数字资源库,充分运用摄影测量建模、三维扫描等技术手段对20—30处价值较高、保护需求紧迫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试点采集数字信息,并对其“四有”档案、“三防”资料等相关管理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逐步实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数字化管理全覆盖。依托文物建筑数字资源库进行二次开发利用,实施文物建筑数字化保护修缮创新示范项目,推动文创产品开发、影视创作传播等活化利用工作。(责任单位:省文物局、发展改革委)

  (六)推动文物建筑“活起来”。积极探索文物建筑活化利用新模式、新路径,加强活态化展示、具象化传播、创新性发展。加快文物建筑数字资源转化利用,建设中原文物建筑数字博物馆,策划河南文物建筑数字展览等活化利用项目。按照“一处一策”原则推动文物建筑开放利用,通过开设公共文化场所、开办旅游休闲服务场所等形式,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旅游、非遗技艺传承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责任单位:省文物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本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职责分工,研究制定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市、县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加强低级别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省财政厅、文物局要在统筹现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基础上,根据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本行动方案顺利实施;要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意见,探索多元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文物建筑本体修缮等保护利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重要文物建筑管理使用者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要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队伍,加强动态监管和全流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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