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强度超200万元/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业项目列入重点工业项目,可获得以下扶持:
(一)科技扶持
1、建成省级质检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建成国家级研发中心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2、重点支持企业与大学和科研机构实施合作,对列入支持计划、通过专家组评审、量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10万元的支持。3、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4、列入支持计划的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单项奖励额度为10万元,列入支持计划的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单项奖励额度为5万元。5、对专利申请,每件给予发明人2000元的补贴;对授权发明专利,每年给予发明人5000元的补贴;授权发明专利已确认实施产业化的,每件给予发明人2万元的奖励。6、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7、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订、修订、研究实验,每项奖励2万元;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订、修订、研究实验,每项奖励1万元。
(二)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1、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5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2、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3、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1500万元以上的,奖励70万元。4、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2000-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0万元。5、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6、对实现境内外成功上市且募集资金投在高新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20万元。7、对企业首次突破50亿元工业总产值,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人民币;对企业首次突破100亿元工业总产值,一次性奖励企业200万元人民币。
(三)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名优产品
1、产品质量奖: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优质产品的企业,除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奖励政策外,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2、质量管理奖:对当年获得国家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除落实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奖励政策外,再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获得火炬质量奖的,奖励20万元。在央视媒体推广、宣传的产品,补助宣传费用5万元。
(四)鼓励企业招才引智
1、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硕士、博士,高新区每年给予5000元、1万元的生活补贴。2、对自带项目进区创业、转化成果实现量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奖励1万元。3、企业高管人员获得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补贴学费50%。
(五)鼓励多元化融资
1、区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注入政府性担保中心,增强担保能力。2、鼓励在高新区注册的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区内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额度给予5%的奖励;鼓励区内担保公司对区内企业进行贷款担保,发生担保代偿按照实际损失额给予担保公司10%的补贴。奖励或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区内担保公司贷款的,给予企业担保手续费的50%的担保补贴。
以上政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