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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时间:2020-09-08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acetouzi 点击:

在河北省衡水市,从市区到乡村,从黎明到深夜,都能看到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忙碌、奋斗的身影。

  勇于亮剑治污,敢于担当尽责,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2019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自2019年以来,衡水市共有21名环境执法人员获得国家及省级表彰、奖励。近日,这支执法队伍又被评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争做“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

  他们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过硬的专业能力、动真碰硬的行动,给予违法排污企业严厉痛击,对守法企业坚持热情服务,为衡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依法治污,对环境违法“零容忍”

  “咱们分析一下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可能是因为下雨,城市污水排下来了,另一种情况可能是……”在衡水市污水处理厂门外,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专职副书记霍纪东和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刘旭光带领执法人员借助手电筒的灯光用石子画着路线图,逐一分析导致水质超标的可能原因。

  这是2019年7月7日凌晨12时,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联合监控中心,对污水处理厂外排口开展突击夜查并布点监测中的一幕。

  为彻查河流污染来源,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自2019年7月5日凌晨开始,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对滏阳河北外环段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执法人员的连续全天候、无死角检查、监测,推动衡水市滏阳河水质恢复了正常,并持续向好改善。

  在过去的一年里,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准字当先、精准治污到位,通过科学决策、找准目标方向,将各县(市、区)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企业,作为执法重点,实行“一县一策”,逐行业实施“解剖式”执法,提升了执法针对性。

  衡水市创新执法形式,统筹全市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异地执法、交叉互查的形式,连续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检查、“碧水2019”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环境执法帮扶行动、蓝天保卫月专项执法行动等11次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了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消除“地方保护和执法软”的问题。

  2019年,衡水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828份,行政处罚金额9051.78万元;2020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976起,处罚金额2764.45万元,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

  为企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治理水平

  “生态环境部门不仅要督促和检查,更要做好帮扶指导,解决问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刘旭光心里装着一张清晰的复工企业“地图”。“我们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工艺、产排污节点,分类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问题和隐患,帮助企业立即整改,防止‘带病’生产。”

  针对企业如何科学合理制订复工复产方案,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制作了“明白纸”。执法人员每到一家企业均要发放复工复产复业注意事项“明白纸”,指导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做好复工复产复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开展“体检式”帮扶行动,帮助企业(单位)发现各类环境问题,指导、督促其迅速完成整改,确保“绿色”复工达标排放。

  截至目前,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全市企业复工复产达6046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356个,已指导帮扶企业(单位)全部整改到位。

  事实上,像这样的帮扶指导,在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已形成“传统”。为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2019年,衡水市编制完成了全市25个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守法指南,使企业可以对标对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实现了帮扶的常态化、规范化。

  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走访、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送“政策”进企业、进园区,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衡水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包联帮扶企业836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隐患24个,提供有效帮扶措施460条。

  为进一步提高帮扶效率,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专职副书记霍纪东表示,衡水市将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策推送机制,每月梳理各类最新政策,定期更新企业政策清单,及时向企业推送,将“政策找企业”工作常态化。同时,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完善“问题收集—派发—反馈—督导—销号”跟踪机制,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强化分析研判,提升治理水平,增强帮扶效果。

  精准监管,增强帮扶企业效果

  今年5月25日,衡水市安平县环境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一家丝网加工企业厂房已建成,未办理环评手续,是典型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应予以项目总投资额1%~5%的行政处罚。

  刚听到被处罚的消息时,企业负责人吓傻了,“我当时认为企业要完了,损失太大了。”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安平县分局局长刘洪波了解到企业情况后认为,涉事企业厂房内尚未购置生产设备,且已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的后果,符合今年刚出台的《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中第一项。据此,安平县环境执法人员不仅未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反而积极帮助企业完善手续。

  这是衡水市实施精准监管、帮扶企业的一个缩影。通过精准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衡水市在保障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重罚。今年以来,衡水市全面实行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目前,全市共有271家企业列入了环境监管正面清单,138家企业列入执法正面清单。

  对列入两张清单的企业,衡水市通过采取科技远程执法等形式,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干扰,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霍纪东表示,“衡水市将推进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对清单内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指导清单外企业进行提标改造,力争更多企业能列入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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